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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电下乡

五项措施服务家电下乡

发布时间: 2010-06-23 10:22   465 次浏览

为使家电下乡政策更好地得到落实,让农民得到实惠,来安县工商局和消协会同该县家电办公室采取了五项措施,为农村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。

  据介绍,上述五项措施分别是:一、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。来安县工商局和协充分发挥“一会两站”的网络作用,通过村(社区)的宣传媒体,在农民(居民)集中消费场所宣传有关家电下乡的政策和配套服务措施,同时印发《告家电下乡定点经营者书》,发放到所有具备家电下乡销售资格的经营单位,要求企业履行经营者义务,规范家电下乡经营行为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二是健全基层维权网络。进一步规范村(社区)消费维权12315联络站建设,要求一村(社区)不少于两名联络员,及时提供消费咨询和调处家电下乡消费纠纷。另外,来安县消协重点辅导全县112个家电下乡定点经销单位建立了消费维权直通站,指导他们建立了从营销行为到售后服务的一整套规程,要求经营者做到“不夸大宣传,让农民自主选择;尽告知义务,让农民明明白白;抓售后服务,让农民放心消费”。同时,该县消协与直通站保持热线电话联系,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立即指导其妥善处理。三是建立家电下乡消费通报会制度。来安县消协与县供销、财政、工商、质监、物价等部门建立了通报会制度,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家电下乡消费维权信息,针对出现的问题商讨对策。2009年6月,来安县消协了解到销售商给农民的补贴不能及时到位,经过通报会,县财政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督促销售商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发放补贴,同时简化申报流程。四是加强对家电维修商的监督。针对消费者反映的家电维修服务不够规范等问题,来安县消协加强了对农村分散的家电维修网点的监督,以“维修流程规范、执行三包到位、维修质量保证和收费标准严格”为重点内容,对当地销量排名前20位的品牌家电维修服务情况,通过网络公开进行消费评议监督,有效抑制了家电维修不规范的问题。五是积极参与执法部门的检查。来安县消协积极协助工商、质监、物价、财政等执法部门组织家电下乡执法检查,深入各家电下乡销售点进行监督,检查其是否建立健全中标下乡家电的进货登记制度、销售登记制度和售后服务制度,是否在销售门店明显位置悬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标识,是否制作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,是否张贴农民购买须知公示等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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